第三十六章 初见闯王
赤日炎炎似火烧,
野田禾稻半枯焦。
农夫心内如汤煮,
公子王孙把扇摇。
八万将士边行军,边齐声高唱着这四句歌。虽然有些类似于鬼哭狼嚎,但声势极为浩大,把附近山上的一百多只猴子吓出了严重的帕金森病,从此如何爬树摘果成为猴儿们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
那歌的调子相当的怪,但很激情,也颇有古风。特别是第一句和第三句,即使不听歌词,光听曲调,也似一种愤怒的呐喊,能勾起人心底最深的热血情怀。而第二句和第四句则低回深沉,象醉酒之人找不到铜板继续买醉时的长叹,是一种被压抑了的愤怒与悲情。这两种风格尽管迥然不同,但搭配在一起却分外地和谐。加上那煽情的歌词,就在军中迅速催生了一种对土豪劣绅和官府大户的憎恨,激发了打倒一切牛鬼蛇神的革命豪情。当憎恨和豪情交集起来,这些受尽饥苦的将士们,斗志就犹如滔滔溪水,从悬崖上纵身跃下,汇入江河,直指洛阳。
“从哪学的这首鬼歌?又是草原上的歌儿?”红娘子皱着眉头问我。
我的笑容和阳光一样灿烂,自豪地答道:“错,这首歌的词出自《水浒传》里的白胜白大侠,这曲儿嘛,却是区区在下自己创作的。”也许是喜欢听歌和弹吉它的缘故,有时我脑海里会涌起一些奇怪的旋律,自己随意加上歌词,就是一小段歌,所以这句话倒并非吹牛。
在将士们略有些参差不齐的歌声中,我的思绪一下子飞到了很远。
高中复读时我去了县三中,离家有十里路,我每天都骑单车上学。我喜欢将一只手搭在大卡车的后部,让卡车带着我,我就不用费力蹬车了。但司机们颇为厌烦我这种揩油和冒险行为,一次一个司机从驾驶室探出头来,吼了我一句:“想找死啊?”我白了他一眼,懒得理他。他突然弹了个烟头过来,正好弹在我衬衣上,又随即落在我大腿上,我赶紧刹车,手忙脚乱地把那烟头掸开,却发现烟头已把我的那条新裤子烧了个洞。
我玩命地蹬着车,要找那司机拼命,但那司机加大了油门,转眼间大卡车就只剩下个影子,只留下些尾气让我品尝。我无奈地停了下来,夏日里白花花的阳光暴烤着我,我的热汗把衣服浸得湿透了,心里无比悲哀和愤怒。在为我那条新裤子默哀到第十九遍时,我忽然就想起了《水浒传》里白胜唱的这四句歌,顺口就编了几句曲子唱出来。
不得不承认,这四句歌编得非常好,可谓心水歌。以后我每次在夏日里挥汗如雨时,不管是读书时骑那辆叮当乱响的破单车,还是工作后骑那辆单轮驱动的二手旧摩托,我都会旁若无人地高唱着这首曲子,来发泄我阴暗的仇富心理。
在虎牢关出发前,我突发奇想,便当场将这首歌教给这八万将士。于是这种阴暗的仇富心理,便骑着这首歌儿,赤裸裸地转嫁到了八万将士的心里,我不觉自鸣得意起来。
“真的是你作的曲?你怎么会想起为古人的这些市井俚语作曲?”红娘子显然还有些怀疑。唉,做才子难,做冒牌货更难,这年头,伪劣产品也不容易啊。
我微笑道:“象我这样忧国忧民的君子,对那些公子哥们最为痛恨,对农民老大哥最为同情,自然得为他们尽些绵薄之力,作首曲子,只是举手之劳。”
红娘子嘴角一抿:“你真有这本事?那你现在就为我作上两句试试,我看看你是不是又在瞎吹?”
我倒吸一口凉气。这溜歌是要看心情的,要在特定的环境里,歌才能自然而然地从心中跑出来,我还达不到《超级女声》中现场命题、填词拟曲的高度。不过佳人有约,不有所表示也不是我的风格。我望着远方洛阳城的影子,心中一动,张口就来了一句——
啊~~~~牡丹,百花丛中最鲜艳……
然后我就收声了。这首歌,我在KTV里听过,但太老了,老得我只记住了第一句歌词。
“就一句?”红娘子眼中的失望,怎么也掩饰不住。
“呃,还有,啊~~~~红娘,美人圈里最漂亮。”我只好现编了一句,曲子既然是现成的,就懒得改了。
“呸!... -->> ;“呸!”红娘子脸上飞起些红晕,打马疾驰。我也拍马紧追上去。
由于这八万士兵以步兵为主,因此,尽管我恨不得立即飞到目的地,但还是花了小半天,才到达洛阳城外。
宋献策带走的二万骑兵,正密密麻麻地围在洛阳城东门外,“李”字大旗迎风飞舞,每个士兵均穿白甲,胸口上绣着大大的红色“李”字。见我们大军到来,二万骑兵欢声雷动。
李栋拍马迎上前来,大喜道:“李师长,你来得正是时候,宋军师正在南门和李自成作最后的谈判,也不知这会谈得怎么样了?”
我找了些中层领导,了解了一下情况,心中有了底,于是按路上商量好的方案,向他们布置了一番。随后我先带了三千骑兵向南门赶去,让一万步兵随后赶到。想到就要和传说中的超级BOSS李自成见面了,我心中又是兴奋又是紧张,手心里不由微微渗出些汗水来。
临行前,红娘子有些忧心忡忡地说:“李师长,你千万要小心点,别让李自成给火并了。”李栋豹眼一瞪:“他敢,我们有十万大军,李自成才五万人,不打得他满地找牙才怪。”我淡淡一笑,勒马便行:“红团长,记着我说的那些话,你这可千万别出漏子。”在大军面前,规矩当然是要的,所以我和红娘子还是按官职称呼。不过红娘子临行前的那句话,却让我心中莫名地一暖。
看到李自成时,我愣了一下,历史真的不会改变吗?李自成果然没戴头盔,而是戴着那顶天下闻名的白色尖顶旧毡帽,和史书中说的没有什么两样,不象个三军统帅,呃,倒象个高级菜农。李自成浓眉大眼、颧骨有些隆起,高鼻薄唇,身材魁梧,脸色沉稳而坚毅,看样貌大约有三十来岁。他穿着一身铁甲,背上挂着弓箭,腰上挂着长剑和一个箭囊,威风八面地骑在一匹深灰色的高大骏马上,十分引人注目,让我一眼就看到了他。
以前我很难想象,这样的一个农民子弟,居然在官军的重重围剿下,支撑了整整十年。屡屡被逼到要上吊自杀的地步,却又屡屡奇迹般地闯过难关,继续生存下来。而现在,看到李自成的第一眼,我就明白了,这个男人,身上有一种力量,这种力量,让他天生就能笼络人,让人死心塌地地为他卖命。那顶旧毡帽,就显示出他李自成绝不是贪图眼前利益和享受的人;他眼角的那些微微的皱纹,都是沙场岁月留下的痕迹,其中不乏智慧和勇气。有这样的人做朋友,大约是值得托付性命的,但可惜的是,他不是作为我的朋友出现,而是作为和我抢夺洛阳这块肥肉的劲敌。我不由在心里微微叹息了一声。
李自成左手边是一个矮个中年大叔,矮人骑高马,自然显得十分的鸡立鹤群,那当然就是我李家军英明神武的高级智囊宋献策同志。远远看见我骑着那匹枣骝马奔来,宋献策马上扭头向李自成说了几句话,李自成立即含笑向我遥遥挥手致意,而李自成右边一位彪形大汉却对我冷眼相看。我不由得多打量了他几眼,他长着一副宽而瘦骨棱棱的脸,有些三角眼,但双目炯炯有神,神情有些傲慢无礼,身穿铁甲、头戴铜盔、腰挂双刀。我的眼神不禁在他的双刀上凝视了片刻,都是用刀之人,谁的刀更快更狠?
李自成的身后是又一名彪形大汉,他的个头很高,满脸胡子,手中紧握着一杆红色大旗,旗枪尖儿也不知是用什么材料做的,闪着有些耀眼的白光,旗中心用黑缎子绣着一个斗大的“闯”字。好一员气势如山的虎将,我丝毫不怀疑,他即使用旗杆做武器,也可以横扫千军。
李自成的笑容显得十分憨厚和朴实,一看就象个庄稼汉子。他迎上来,亲切地说:“李公子仁义之名播于天下,自成一直是真心仰慕,只盼一见。今日得见,三生有幸。”
我一跃下马,抱了抱拳,微笑道:“岂敢岂敢,闯王英名盖世,威震八方,李岩神交已久,恨不能早日能来听听闯王的教诲。今日一见,实乃大慰平生。”
李自成指着那冷眼看我的大汉说道:“来来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刘宗敏,是我李自成最好的兄弟,人称托塔天王,多年来随我李自成出生入死,一双钢刀,杀得官兵胆战心惊,火烧凤阳皇陵就是他的功劳,把崇祯皇帝气得哭了三天三夜,哈哈。”他大笑声中,又指着那握旗的汉子说道:“这是郝大勇,也是一员猛将,一次我军败逃之际,他夺过大旗,摇旗狂呼,返身杀入敌阵,带领大伙反败为胜,一战成名,故人送外号郝摇旗,天长日久,本名儿倒很少有人提了。”(未完待续) 展开全部内容
野田禾稻半枯焦。
农夫心内如汤煮,
公子王孙把扇摇。
八万将士边行军,边齐声高唱着这四句歌。虽然有些类似于鬼哭狼嚎,但声势极为浩大,把附近山上的一百多只猴子吓出了严重的帕金森病,从此如何爬树摘果成为猴儿们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
那歌的调子相当的怪,但很激情,也颇有古风。特别是第一句和第三句,即使不听歌词,光听曲调,也似一种愤怒的呐喊,能勾起人心底最深的热血情怀。而第二句和第四句则低回深沉,象醉酒之人找不到铜板继续买醉时的长叹,是一种被压抑了的愤怒与悲情。这两种风格尽管迥然不同,但搭配在一起却分外地和谐。加上那煽情的歌词,就在军中迅速催生了一种对土豪劣绅和官府大户的憎恨,激发了打倒一切牛鬼蛇神的革命豪情。当憎恨和豪情交集起来,这些受尽饥苦的将士们,斗志就犹如滔滔溪水,从悬崖上纵身跃下,汇入江河,直指洛阳。
“从哪学的这首鬼歌?又是草原上的歌儿?”红娘子皱着眉头问我。
我的笑容和阳光一样灿烂,自豪地答道:“错,这首歌的词出自《水浒传》里的白胜白大侠,这曲儿嘛,却是区区在下自己创作的。”也许是喜欢听歌和弹吉它的缘故,有时我脑海里会涌起一些奇怪的旋律,自己随意加上歌词,就是一小段歌,所以这句话倒并非吹牛。
在将士们略有些参差不齐的歌声中,我的思绪一下子飞到了很远。
高中复读时我去了县三中,离家有十里路,我每天都骑单车上学。我喜欢将一只手搭在大卡车的后部,让卡车带着我,我就不用费力蹬车了。但司机们颇为厌烦我这种揩油和冒险行为,一次一个司机从驾驶室探出头来,吼了我一句:“想找死啊?”我白了他一眼,懒得理他。他突然弹了个烟头过来,正好弹在我衬衣上,又随即落在我大腿上,我赶紧刹车,手忙脚乱地把那烟头掸开,却发现烟头已把我的那条新裤子烧了个洞。
我玩命地蹬着车,要找那司机拼命,但那司机加大了油门,转眼间大卡车就只剩下个影子,只留下些尾气让我品尝。我无奈地停了下来,夏日里白花花的阳光暴烤着我,我的热汗把衣服浸得湿透了,心里无比悲哀和愤怒。在为我那条新裤子默哀到第十九遍时,我忽然就想起了《水浒传》里白胜唱的这四句歌,顺口就编了几句曲子唱出来。
不得不承认,这四句歌编得非常好,可谓心水歌。以后我每次在夏日里挥汗如雨时,不管是读书时骑那辆叮当乱响的破单车,还是工作后骑那辆单轮驱动的二手旧摩托,我都会旁若无人地高唱着这首曲子,来发泄我阴暗的仇富心理。
在虎牢关出发前,我突发奇想,便当场将这首歌教给这八万将士。于是这种阴暗的仇富心理,便骑着这首歌儿,赤裸裸地转嫁到了八万将士的心里,我不觉自鸣得意起来。
“真的是你作的曲?你怎么会想起为古人的这些市井俚语作曲?”红娘子显然还有些怀疑。唉,做才子难,做冒牌货更难,这年头,伪劣产品也不容易啊。
我微笑道:“象我这样忧国忧民的君子,对那些公子哥们最为痛恨,对农民老大哥最为同情,自然得为他们尽些绵薄之力,作首曲子,只是举手之劳。”
红娘子嘴角一抿:“你真有这本事?那你现在就为我作上两句试试,我看看你是不是又在瞎吹?”
我倒吸一口凉气。这溜歌是要看心情的,要在特定的环境里,歌才能自然而然地从心中跑出来,我还达不到《超级女声》中现场命题、填词拟曲的高度。不过佳人有约,不有所表示也不是我的风格。我望着远方洛阳城的影子,心中一动,张口就来了一句——
啊~~~~牡丹,百花丛中最鲜艳……
然后我就收声了。这首歌,我在KTV里听过,但太老了,老得我只记住了第一句歌词。
“就一句?”红娘子眼中的失望,怎么也掩饰不住。
“呃,还有,啊~~~~红娘,美人圈里最漂亮。”我只好现编了一句,曲子既然是现成的,就懒得改了。
“呸!... -->> ;“呸!”红娘子脸上飞起些红晕,打马疾驰。我也拍马紧追上去。
由于这八万士兵以步兵为主,因此,尽管我恨不得立即飞到目的地,但还是花了小半天,才到达洛阳城外。
宋献策带走的二万骑兵,正密密麻麻地围在洛阳城东门外,“李”字大旗迎风飞舞,每个士兵均穿白甲,胸口上绣着大大的红色“李”字。见我们大军到来,二万骑兵欢声雷动。
李栋拍马迎上前来,大喜道:“李师长,你来得正是时候,宋军师正在南门和李自成作最后的谈判,也不知这会谈得怎么样了?”
我找了些中层领导,了解了一下情况,心中有了底,于是按路上商量好的方案,向他们布置了一番。随后我先带了三千骑兵向南门赶去,让一万步兵随后赶到。想到就要和传说中的超级BOSS李自成见面了,我心中又是兴奋又是紧张,手心里不由微微渗出些汗水来。
临行前,红娘子有些忧心忡忡地说:“李师长,你千万要小心点,别让李自成给火并了。”李栋豹眼一瞪:“他敢,我们有十万大军,李自成才五万人,不打得他满地找牙才怪。”我淡淡一笑,勒马便行:“红团长,记着我说的那些话,你这可千万别出漏子。”在大军面前,规矩当然是要的,所以我和红娘子还是按官职称呼。不过红娘子临行前的那句话,却让我心中莫名地一暖。
看到李自成时,我愣了一下,历史真的不会改变吗?李自成果然没戴头盔,而是戴着那顶天下闻名的白色尖顶旧毡帽,和史书中说的没有什么两样,不象个三军统帅,呃,倒象个高级菜农。李自成浓眉大眼、颧骨有些隆起,高鼻薄唇,身材魁梧,脸色沉稳而坚毅,看样貌大约有三十来岁。他穿着一身铁甲,背上挂着弓箭,腰上挂着长剑和一个箭囊,威风八面地骑在一匹深灰色的高大骏马上,十分引人注目,让我一眼就看到了他。
以前我很难想象,这样的一个农民子弟,居然在官军的重重围剿下,支撑了整整十年。屡屡被逼到要上吊自杀的地步,却又屡屡奇迹般地闯过难关,继续生存下来。而现在,看到李自成的第一眼,我就明白了,这个男人,身上有一种力量,这种力量,让他天生就能笼络人,让人死心塌地地为他卖命。那顶旧毡帽,就显示出他李自成绝不是贪图眼前利益和享受的人;他眼角的那些微微的皱纹,都是沙场岁月留下的痕迹,其中不乏智慧和勇气。有这样的人做朋友,大约是值得托付性命的,但可惜的是,他不是作为我的朋友出现,而是作为和我抢夺洛阳这块肥肉的劲敌。我不由在心里微微叹息了一声。
李自成左手边是一个矮个中年大叔,矮人骑高马,自然显得十分的鸡立鹤群,那当然就是我李家军英明神武的高级智囊宋献策同志。远远看见我骑着那匹枣骝马奔来,宋献策马上扭头向李自成说了几句话,李自成立即含笑向我遥遥挥手致意,而李自成右边一位彪形大汉却对我冷眼相看。我不由得多打量了他几眼,他长着一副宽而瘦骨棱棱的脸,有些三角眼,但双目炯炯有神,神情有些傲慢无礼,身穿铁甲、头戴铜盔、腰挂双刀。我的眼神不禁在他的双刀上凝视了片刻,都是用刀之人,谁的刀更快更狠?
李自成的身后是又一名彪形大汉,他的个头很高,满脸胡子,手中紧握着一杆红色大旗,旗枪尖儿也不知是用什么材料做的,闪着有些耀眼的白光,旗中心用黑缎子绣着一个斗大的“闯”字。好一员气势如山的虎将,我丝毫不怀疑,他即使用旗杆做武器,也可以横扫千军。
李自成的笑容显得十分憨厚和朴实,一看就象个庄稼汉子。他迎上来,亲切地说:“李公子仁义之名播于天下,自成一直是真心仰慕,只盼一见。今日得见,三生有幸。”
我一跃下马,抱了抱拳,微笑道:“岂敢岂敢,闯王英名盖世,威震八方,李岩神交已久,恨不能早日能来听听闯王的教诲。今日一见,实乃大慰平生。”
李自成指着那冷眼看我的大汉说道:“来来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刘宗敏,是我李自成最好的兄弟,人称托塔天王,多年来随我李自成出生入死,一双钢刀,杀得官兵胆战心惊,火烧凤阳皇陵就是他的功劳,把崇祯皇帝气得哭了三天三夜,哈哈。”他大笑声中,又指着那握旗的汉子说道:“这是郝大勇,也是一员猛将,一次我军败逃之际,他夺过大旗,摇旗狂呼,返身杀入敌阵,带领大伙反败为胜,一战成名,故人送外号郝摇旗,天长日久,本名儿倒很少有人提了。”(未完待续) 展开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