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吉尔确实是为了打铁的事来的。现在那一堆旧盔甲都被她搞成了犁铧, 可是伯爵小姐之后连打铁房都没来过,感觉很像是上了当。
于是在手头已经没有了材料之后,伦吉尔忍不住跑来找伯爵小姐, 结果就看见了丹尼尔黯然的表情。也许是旁观者清吧, 她不知道丹尼尔有没有明白,但她已经看明白了, 伯爵小姐是不打算跟丹尼尔结婚的, 所谓现在需要做的事,是真话,也是假话,只不过是为了不让拒绝显得那么强硬而已。
尽管知道有些事不是她可以过问的,但伦吉尔还是没忍住:“您是嫌弃丹尼尔不是贵族吗?”骑士虽然也可以有头衔和领地,但事实上真能分到领地的骑士很少, 因此在贵族们眼里, 骑士这个群体压根还没资格与他们同列, 也就是平民和商人会把骑士看做贵族,恭敬地称一声大人罢了。
当然, 丹尼尔和约翰是有领地的。不过长云领地方虽大, 却多数是贫瘠之地, 丹尼尔和约翰分到的领地自然也都是如此。说是领地,其实大半就是一片荒山野岭,只不过山脚下好歹有点能耕种的土地, 置一些农奴建起农庄来,就算做是骑士领了。
其中丹尼尔那一块领地就在边陲镇附近, 因为他得封比约翰要晚, 再近些的地方已经没有合适的土地, 所以他自己挑选了边陲镇附近的一片荒山, 也是向冯特伯爵表示了自己抵御魔兽潮的决心。
不过那块地方真的十分糟糕,农奴们忙活一年,所获大概也就够喂饱他们自己。丹尼尔也不上心,反正他平常都住在玫瑰城堡,一应开支也都是冯特伯爵包办,那块骑士领地有跟没有一样,对他并无影响。
在伦吉尔看来,丹尼尔比很多贵族都强了。毕竟贵族的子弟没有觉醒的也很多,而且若不是继承人,有些还要靠着兄长的施舍过日子呢,连荒山领地都没一块。
但这是她的想法,她只是个平民,到现在也只是个不怎么合格的骑士侍从,丹尼尔对她来说当然是无可挑剔。但对一位未来的女伯爵来说,一名骑士也许就不算什么了。伦吉尔明白这个道理,但她为丹尼尔委屈。
“贵族?”陆希还在思考怎么把炼铁的事糊弄过去,冷不防伦吉尔把话题给转了,一时竟然没反应过来,“什么贵族?”
伦吉尔默默地看着她,陆希想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哦,你说丹尼尔——你不是应该高兴的吗?”别以为她看不出来伦吉尔的心思。
“我——”伦吉尔的脸顿时涨得通红,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说窃喜吗?可能是有的,但当她看到丹尼尔表情失落的时候,只觉得难受。
倘若真的喜欢一个人,是会希望他幸福的,哪怕他的幸福,与你无关。
伦吉尔觉得自己此时此刻能够写出一首诗来,尽管她从前学习的时候,对于作诗极其头痛,从来没能拼凑出一首完整的,但现在却感觉文思泉涌,似乎提笔就能写出十四行来。
可恨伯爵小姐却只会破坏气氛,居然在这个时候拉住了她:“别说这个了,我说伦吉尔,你教我骑马和练剑怎么样?”
已经酝酿了诗意的气氛咔嚓一下就被马匹和长剑给打碎了,伦吉尔那些呼之欲出的诗句无影无踪,只剩下惊讶:“为什么?”难道伯爵小姐也要接受骑士训练?她想做骑士?
“啊,那倒不是。”陆希干咳一声,“我只是想,学会了总有好处。你看,假如这次我会剑术,至少在遇到魔鬼的时候还能反抗一下。”当然不能说她只是为了有借口不把内衣勒得那么死紧吧。
关于这一点,伦吉尔其实是同意的。其实她对那些把腰束得像快掐断一般的贵族小姐向来有些看不顺眼,这些女孩走路缓慢,说话的声音比蚊子大不了多少,吃饭更是像雀鸟一样,哪怕遇到一个水晶杯摔碎在地上都要吓得晕倒过去,简直毫无用处!
但是,骑马和学剑,都是要吃苦的……
“先学学试试嘛。”陆希成功转移了女骑士侍从的注意力,拉着她往城堡走去,“说起来,不是说今年的雪会下得早吗?怎么到现在我都还没见到呢?”
长云领现在的温度已经很低了,即使加了铁质的犁铧,现在翻地也成了一件困难的事情。奴隶们把田地翻了八成,土地就已经冻得硬梆梆的,只有马匹才能勉强拉得动。
至于平民们的田地,那就更来不及了,只好等明年春天再说。
但是即使地都冻硬了,陆希也没见片雪花飘下来,这可不好,冬天没有雪就表示降水不够,那明年春耕的时候灌溉就会成为大问题,青石城可没有什么水利工程啊。
果然,伦吉尔摇了摇头:“长云领的雪并不多,一般说到第一场雪,都是指边陲镇那边。到目前为止,边陲镇已经下过两场雪了。”
所以还是那边的土地适合耕种啊,如果没有魔兽……
算了,没有魔兽不太现实,还是想点现实的事吧,比如说先把工坊建起来,让青石城的穷人冬天有活可干,有钱可赚。
“您要建炼金工坊?”伦吉尔大为诧异,“可是那些平民都是什么都不懂的……”炼金工坊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进,能在那里面做工的也都要有一些炼金知识,否则岂不是添乱吗?
“最简单的工作是不用的。”陆希已经考虑过了。平民确实什么都不懂,但像把雪雀油脂融化并搅拌,再加水将其中的麻醉毒素分离,最后把顶上的油舀出来,这种活计找个仔细点的女人都能做。
再比如把水晶矿那些废矿石捣碎成石英砂,或者把石灰石粉碎,这只要有力气就行,并不需要识字。
还有堆肥也要继续,那么出去割割已经枯黄的野草,捡捡路边的排泄物什么的,小孩子也行的吧?
伦吉尔望着眼前的伯爵小姐。她出身平民,虽然在八岁的时候就成了孤儿,但也还记得每年冬天的时候家里是怎样的窘迫。存下的豆子只有那么一点儿,野地里也没有野果和野菜可以搜寻。父亲没有什么手艺,到了冬天就没有活儿可干,只能靠母亲洗衣服赚几个铜币,拿去购买涨价的黑面包。
那时候,父亲每天都满面愁容,一早就出门,希望遇到什么路过的商人,能够雇他搬搬货物。但是闲着的人那么多,冬天出来跑商的人却在减少,整个冬天都找不到工作的人太多了。
是的,没有工作对平民来说是最可怕的。他们没有储蓄,一旦失去进项,马上全家人都要挨饿,偏偏到了冬天一切活动都在缩减,工作的机会自然也是一样。
“您能给所有的平民一份活计吗?”如果伯爵小姐能做到,那意味着每年冬天饿死的人会减少许多。
“目前看来是不能……”陆希苦笑,她手头的项目有限,而且有些还是不能让平民知道的,只能交由奴隶们来做。当然,这已经很不错了,因为奴隶们同样需要工作,否则到了冬天他们的口粮会减少,一样也会饿死冻死。
就目前来说,她手头的项目只有盐、肥皂和堆肥三种,另外还可以先开始制造一点玻璃。但这几种规模都不算大,连整个青石城都顾不过来,更不用说青石城以外的地方了。
但是做总比不做好。
“走吧,我们去看看工坊。”
“您已经建起工坊了?”这才几天啊?难道她在打铁房里过糊涂了吗?
“当然不是现建。”哪儿有那么多材料哟,“不是有空着的房子吗?”
伦吉尔愣了一下:“那些房子都是有主的吧?”
青石城确实有空着的房子。比如说从前的旧教堂。再比如说那些跟着教会跑了的商人,住的房子还都很宽敞气派哩。但这些房子——人虽然跑了,可是房子还是他们的,并没有卖掉啊。
“有主?”陆希嘿了一声,这些天她可查看过光明大陆的法律的,凡某地领民,自由民的确是可以选择更换居住的领地,但你一旦定居于它处,就等于放弃了原领地的一切权利。
第77节
当然,这个法律是没有问题的,一般来说要迁居的人总会把原有的不动产处理之后才离开,这是不会受到什么损失的。但问题是,当时那些商人跑得太多太快,房子根本来不及卖掉——事实上也没人买,因为有钱能买得起的差不多都跑了嘛。
“所以,这些房子已经不属于他们了。”陆希很痛快地说,“这些房子现在都属于城堡,属于伯爵大人。”也就是属于本地的领主!
非但如此,领地之内如有自领主处得到爵位的人,比如说有些男爵或骑士什么的,他们的爵位是玫瑰城堡给的,那么跟着教会跑掉还属于叛逃,不回来则罢,回来了冯特伯爵是可以直接把他们吊死的。
所以,谁敢回来跟她说这些房子都有主?
伦吉尔张口结舌。这些年即使是精明的伯顿管家都没想到过这些房子,结果伯爵小姐一来,嗖地一下就都收归城堡所有了?
好吧,这也不怪伯顿管家,毕竟一座空房子能有什么用呢?
陆希瞧了伦吉尔一眼,没说什么。空房子没什么用?空着的石头房子总比那些木头板棚好些吧?完全可以在冬天拿来收容穷人啊。但是整个玫瑰城堡都没人想到这个问题,只能说他们没有这个意识了。
不过没关系,现在她来了嘛,这些房子早晚都会派上用场的。比如说做工坊,比如说做集体宿舍,比如说做收容所,比如说做孤儿院,再比如说还可以做医院,做学校,开旅馆,能用的地方多着呢,绝不浪费!
伦吉尔昏头昏脑地跟着伯爵小姐走了,隐隐约约地,她觉得自己好像忘记了什么,似乎她本来不是为了跟着伯爵小姐去收房子的啊……
但是没过一会儿,伦吉尔就彻底忘记了自己的疑惑,因为更大的震惊摆在她面前:“您这是要做什么?”
“当然是搜刮每一点能用的东西啊。”陆希理所当然地说。
她选中的第一处房产,就是一个商人的宅子,双层的石头房子,还有花园呢。不过现在只有两个仆人在看门,花园也因为无人照料而有些荒芜了。
陆希让手下的奴隶叫开了门,然后宣布这房子被征用,之后在两个仆人的抗议声中,直接让奴隶们去每一个房间里搜索,看究竟有些什么可用的东西了。
“我们的主人只是去亲戚家暂住一段时间……”一个男仆被奴隶挡在一边,还在试图狡辩,“他的身体不好,去请那处领地的库克大主教治疗病症。”
“哦,你是想说你的主人认识库克大主教,如果我收走他的房子,他会请库克大主教来讨回房产是吗?”陆希笑吟吟地说。
男仆噎住了。他只是想表明他的主人是跟大人物有交情的,以此震慑一下这位伯爵小姐。可是要说库克大主教会来替他的主人讨回房产——那怎么可能呢!别说他的主人见了大主教还要点头哈腰,就算是有交情,也不可能劳动大主教跑来长云领讨房产啊。
陆希嗤笑了一声,摆摆手示意奴隶把男仆推到一边去,慢条斯理地整了整自己的裙摆:“把所有搜索出来的东西都仔细登记,什么时候这位商人回来,我们再来谈一下补偿事宜好了。”
仔细登记这事儿就需要会写字的人了,伦吉尔迷迷瞪瞪地就被交付了登记工作,于是拿着纸笔忙碌起来,但是在她唰唰唰写的时候,就听见伯爵小姐哼着歌儿从她身边走过,那歌词好像是:“我是快乐的小强盗……”
快乐的……强盗……
伦吉尔瞪着眼前的羊皮纸。光明神在上,她立志要成为骑士,为的是维护正义,结果现在她在做什么?跟着领主做个强盗?
但是,好像确实还挺快乐的怎么办?
伦吉尔都觉得快乐,陆希就更快乐了。这家的主人走的时候当然是把便携的贵重物品都打包搬走了,比如钱币、珠宝和金银器皿一类,但剩下的笨重东西也不少,尤其是找到了一屋子的旧衣服!
是的,真的是满满一屋子的旧衣服。当然都不是什么特别贵重的料子,那种什么神布、蛛绡、天鹅绒之类的高级成衣是没有的,女主人早就一起打包带走了,剩下的基本都是些毛料和皮毛的厚重衣服。
这里说的毛料可不是什么华达呢、哔叽之类的精纺呢绒料子,而是一种类似羊毛毡的衣料,专门给中产阶级的男士做大衣的,商人尤其穿得多。主要是因为这种料子硬,穿起来更有型,而且还耐磨。
当然了,这种面料贴身穿那是肯定不行的,但是如果用来挡风倒是很合适。
至于那些皮毛衣服,则基本都是长云领本地产的兽皮,一拿出来,件件都带着股子防虫的香料味儿,冲得陆希直想打喷嚏。
“这,这都不太好了……”伦吉尔一眼看过去就不禁皱起了眉头。放了好几年的旧衣服,有些已经被虫子蛀出了洞,颜色也暗沉了,看上去就是一片乌涂涂的。
“我们觉得不好。但他们觉得很好。”陆希退得远远的,向伦吉尔指了指那几个翻捡衣服的奴隶——他们都是一脸惊喜,显然觉得自己找到了很好的东西。
伦吉尔明白她的意思,对于衣不蔽体的人来说,这都是好东西。奴隶会这样想,许多贫民甚至平民都会这么想。
“开个二手成衣店怎么样?”陆希愉快地问女骑士,“这一家就找到这么多衣服,把所有的地方都翻一遍,我觉得整个青石城的御寒问题都能解决一下了。”
没办法,关于过冬的问题她想过很多方法,但最终都没法执行。
比如说做个火炕,但现在没有粘土,烧不出砖。
比如说做些棉衣,但没有棉花,甚至连羊毛都没有,毛衣都做不出来。
然后她也找不到煤,于是连取暖的燃料都不够。
最后她只能采取这个办法——劫富济贫。反正这些人当初跟着教会跑了,也没打算再回来,留下的这些不值钱的旧衣服,就捐给穷人吧。就连这些房子里用的窗帘、地毯甚至桌布之类的织物,在穷人手中都是难得的。
伦吉尔不由自主地向远处望去。这一带都是商人聚集的区域,等着被这样搜检的房子可不少,一时之间她居然都有些期待起来了——当强盗果然是很快乐的。
“是的啊。”伯爵小姐一本正经地在她旁边点头,“要不然那么多人当强盗呢,不劳而获真快乐啊。也不知道何塞他们说去打劫那个黑章鱼,能抢到多少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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