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希回到城堡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 沐浴完毕她就一头栽在**,哼哼着要求琳:“把饭给我端上来吧……”
按理说没结婚的小姐是不该在卧室里用餐的,但是看陆希累成死狗的模样, 琳立刻就让莉斯去取晚餐, 自己拿了软布给陆希擦头发:“今天刚刚回来,您应该明天再去田里的……”一路颠簸已经很累了, 还往地里跑了那么久, 能不累得爬不起来吗?
种地本来是那些奴隶和农夫的事情,哪有领主家的小姐自己跑去辛苦的?
“不行啊……”陆希连饭都不想吃了,眼皮子直发沉,“棉花、红薯,他们都没种过,还有新弄回来的木薯, 都在路上十几天了, 不赶紧种下去, 死了怎么办?明天还有明天的事,那些柞蚕也得赶紧找地方, 很快就要化蛾了, 化蛾就要下卵, 下卵就要孵蚕,蚁蚕得有得吃啊……”
虽然有些陌生的词汇,琳还是大致听懂了——反正就是还有很多重要的事需要做就是了, 看陆希眼睛都要合上的模样不禁一阵心疼:“那个什么柞——蚕,有什么用呢?”不就是虫子吗?
“有大用啊!”一说这个陆希都不困了, “你知道圣城的蛛丝布吧?”
圣城的蛛丝布, 原料是魔蛛的无粘性蛛丝, 纺出来的布料光滑柔韧, 轻薄如蝉翼,穿在身上舒适不说,还有一定的防御能力——当然,防御能力这一点基本上算是白费了,因为买这种布的主要是女性,做的也是披巾或者睡衣晨衣,用不上它的防御能力,只能算是个噱头了。
还有用蛛丝勾的花边,那也是细腻精致,比别的花边都贵重。
眼红这个市场的人可多了,但是魔蛛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驯服饲养的,那东西一繁殖就是一大群,见什么都吃,包括饲养它们的人,都在它们的食谱上。一个搞不好,蛛丝没弄到,自己却进了蜘蛛肚里,那不是不可能呢。
所以蛛丝布现在是最贵的面料,没有之一!价格是十倍于其重量的黄金——纯金,而不是金币!就连伯爵夫人这么爱奢华的,也没有蛛丝布衣服,只有一些蛛丝花边。
所以一听蛛丝布,琳的眼睛顿时瞪得滚圆:“能,能跟蛛丝布,一,一样吗?”
“咳——”陆希赶紧纠正一下,“不是说跟蛛丝布一样……”
蛛丝布那种面料,如果不谈防御功能,只谈薄如蝉翼和光滑柔韧的效果,那大种花家还真有相应的丝织品可以跟它媲美。然而那种料子都是桑蚕丝,柞蚕丝比较粗,是做不到的。
但是柞蚕丝也自有其好处。虽然只能做出中厚型织品,但柞蚕丝有种独特的珠宝光泽,织出的柞丝绸富丽而挺括,很适合光明大陆上的制衣风格。而且柞丝绸吸湿透气,夏季里穿起来不逊于圣城出的那些凉布,又柔软又舒适。
当然,柞蚕丝不好染色,尤其是现在光明大陆这个染色主要还是用天然染料,再用神术固色,不会神术的话那染上的颜色就褪得太快了。但是用神术固色后的衣料又太贵,导致有些小贵族的礼服都变成了一次性的,公开场合穿一次就折价卖掉,否则一旦下水清洗,马上变成“新衣服”。
陆希对于染色没啥研究——她又没有两个脑袋,学自己的专业之外还真能涉猎那么多知识?所以她确实没有本事把柞蚕丝染成五颜六色的,顶多就是漂白一下,在颜色上大概不太符合光明大陆贵族们的喜好,但没关系,还有带货小能手伯爵夫人呢。只要是别人没有的,伯爵夫人就一定能把货带出去!陆希现在就是这么有信心!
当然,在信心之前,还有很多事要做。柞蚕一年两季,从王都周边收回来的是春茧,再过几天就会羽化成蛾,然后□□产卵,之后孵出的蚁蚕便是秋蚕,要赶紧找一片合适的柞树林放养,到得再结茧便是秋茧,蚕虫将在茧里以蛹的形式越冬,明年春天再化蛾出茧。
现在手头上这点茧子什么也做不了,可怜的柞蚕在王都周边的树林里是被当成啃食树叶的害虫对待的,翻了整整两天树林子才找到这一口袋茧。但是只要养上那么几季,今天一口袋,明天一大片,美好明天就在前方呀!
你说说,这谁还能坐得住呢?要不是现在还没找到柞树林,陆希哪儿还等得了呢?
“柞树……”琳听了陆希的形容,有些犹豫地说,“听您这么说,有点像是橡树?”
“啊?对对!”陆希一拍大腿,“也叫橡树!”
“咳——”琳马上说,“城堡后头就有呀!秋天的时候会结一些硬壳的果子,有些奴隶会去捡来吃,就是味道很不好。”
城堡后头就有?陆希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大领主的城堡都要有个“花园”,一般来说这个花园包括树林、草地、甚至有些还包括溪流什么的,仿佛一个小型公园,供领主和夫人小姐们散步和招待客人一起散步的。
玫瑰城堡也有这么一个“花园”,虽然这里基本没什么客人来,但伯爵夫人没事的时候还是要去散散步的。
当然长云领的风格比较“糙”,所以这个花园就是圈出了一片山坡,并没有特意去整理,景色虽然也不错,但陆希半点都没有意识到那是自家“花园”,她单知道那里长了一片除虫菊,但是因为去王都参加社交季,除虫菊盛开的景色她也没看到。
说起花园,琳可是比陆希熟悉多了,毕竟她进城堡做女仆好些年了呢。所以她清楚地记得城堡后面有一小片橡树,每年秋天都会引来储存橡果的花栗鼠。有些奴隶会绕到树林边上捡些橡子充饥,只要不遇上伯爵夫人,倒也没人管他们。
虽然只是一小片橡树,但养这一口袋柞蚕应该足够了。第一年上手养,陆希也不放心,能放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当然是最方便的。
“您先吃饭吧!”琳看陆希一副马上就要去树林的样子,不由得一阵无语,“现在天都黑了啊。您也不用这么着急……”
“对了,天黑了——”莉斯推着餐车进来,扣着盖的银汤碗里传出草菇鸡汤的香气,勾得陆希的肚子顿时大唱空城计,“先吃饭,先吃饭。对了,海因里希呢?”
“啊?”琳愣了一下,“没,没看见……”现在海因里希可自由呢,干不干活都没人管他,所以他没过来服侍,琳也没注意。
陆希手里的勺子停顿了一下,暗暗叹了口气。自从那天在路上惨遭拒绝之后,海因里希就沉默了很多,也不在她身边转了,时不时的就不见影,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算了算了,眼前还有这么多事儿排着队呢,等她都办完了,再想想该怎么跟海因里希讲和吧。
头一件,两个孩子的手术要安排上了。
说起来卡玛和百丽儿也是兢兢业业,这几个月里,两人用各种大小动物做了麻醉实验,还去当初感染腮腺炎的村子里走访了当时被手术的人,甚至还用矿山里的强盗又做了两次人体全麻试验,基本可以确认这种麻醉药相当好用,也没有什么明显的后遗症。
既然这样,小霍尔的多指切除,和小艾米的寄生胎切除,都可以安排上了,再拖下去,两个孩子可能还无知无觉的,陆希看卡玛精神上可能要有点顶不住了——毕竟陆希一直跟她说艾米可以恢复正常,但手术总是不做,卡玛的压力可想而知。
还要练练手啊……陆希对着自己的双手看了看。算算从去年冬天做剖腹产之后,她快有半年没再动过手术,要不是平常还有意做些练习,恐怕手都要生了。
所以手术之前要练练手,趁着练手的功夫,那二十几个女人的病就要开始治,等到治疗进入正轨,她也正好找回手感安排手术。
当然,两场手术只有麻醉药是不够的,还需要安东尼。这就是陆希为什么留下安东尼,还管吃管住管教课的原因——论起手术后恢复来,还是圣光治疗术靠谱,病人能少受好多罪呢!
话又说回来,假如汉克能顶用的话,倒也不一定需要安东尼,可汉克那家伙——唉,好容易现在能正常行动了,还在堆肥呢。
于是,安东尼在第三天终于见到了伯爵小姐,当然,是在课堂上。
这是一堂解剖课。解剖对象是一只兔子。随堂生则不多,只有三人。
卡玛激动万分。她当然是相信陆希的,可是正如陆希预料的那样,手术一直不做,小艾米一直顶着后背上那么个鬼脸一样的东西,连人多的地方都不敢去,卡玛怎么可能不揪心呢?有的时候她都忍不住会想,是不是这个东西,一辈子都要巴着她的女儿不放了?
现在陆希给了准话,她之前做的那么多试验都要派上用场了,艾米就要变成一个正常人,过自由的生活了!卡玛感觉自己浑身是劲儿,分分钟都能做出十份八份的青霉素来!
百丽儿也很高兴。这几个月她没有浪费一分钟,无时无刻不在学习和练习自己的能力,自我感觉又提高了不少,就等着伯爵小姐有用她的地方呢。毕竟自来长云领就是有吃有喝,连活儿都没给她安排——什么,你说去屠宰场看杀魔兽,以及日常学习?那也叫干活吗?那不是在享福吗?要是去做学徒,你看有没有这么轻松的日子过。
所以这一堂课的学生,只有安东尼脸色发沉。看着陆希注射麻醉药让兔子失去知觉,然后在腹部开始剃毛,安东尼到底没忍住:“为什么要这样折磨这些动物?”
“这怎么是折磨呢?”陆希一边给兔子备皮,一边回答,“这是必要的练习。没有练习,怎么敢在人身上动刀?你以为我能给人做手术,是没有经过大量的练习,举刀就来的?”
安东尼旁观过她在村子里给人做的胰腺炎引流手术,但当时太过震惊,更多地只注意到陆希镇定的态度和稳定的双手,竟然没有考虑过她是怎么才能做到的。现在才想到,她能切开人的肚子,在这之前不知道先切开了多少兔子了吧……
“但你,你明明已经很厉害了,为什么还要……”当时她下刀多么利索啊,怎么现在还需要切兔子呢?
“第一,长时间不做手术不练习,手也会生的,所有的手艺都是这个道理。”而且小孩子的手术要格外小心,尤其是霍尔,才半岁左右的小孩子,那么小的手指手掌,又是神经丰富,不能影响其使用的关键部位,她可不敢像对那个胰腺炎手术一样硬赶着就上。
而且——陆希瞥了安东尼一眼,暗搓搓地心想,当然是因为你不如你的老师,我怕你的圣光刷出来不尽如人意,所以只好自己尽量多做点了。
当然这话不好当面说出来,陆希只能把这一条咽了下去,继续说道:“第二,我要做给你们看,尤其是卡玛和百丽儿,如果将来也想做医生,那么先观看,再练习,这都是必要的过程。”
“她们?”安东尼的脸色这下真的有点变了,“你是说,让她们也像你一样?”也能拿起刀子来切人?
“当然。”陆希给兔子备好皮,再次清洁双手,“这样的人越多,病人求医就越方便不是吗?你也应该学一学——”
“她们——”安东尼觉得有些难以接受,“你这样说,岂不是屠夫也可以治病了吗?太荒谬了!”伯爵小姐做这么惊世骇俗的事,他勉强可以接受,但如果这种事情所有的人都能做,那,那岂不是乱了套吗?到了那时候,人们还需要教会吗?
陆希笑了一下:“绝大部分屠夫不可以,是因为他们只了解牲畜的身体结构。而要治疗人,当然要了解人的身体结构。如果有屠夫能够做到的话,那为什么不能呢?”
她猜得到安东尼为什么反应这么强烈,就是引以为傲的,认为高高在上,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的治疗术,忽然有一天要变成了烂大街的东西,甚至连他看不上的人都能掌握,这落差确实让人无法接受。
但是,无法接受也得接受。
陆希早就发现了,安东尼大概是被教会那一套洗脑太久了,表面上看起来他仁慈、怜悯、博爱,对所有的人都一视同仁,但其实不是的。他只是对他的“病人”一视同仁,而在这种“医患关系”里,他是那个站在高处的人,所以他可以对站在低处的、需要他帮助的人一视同仁——他并不是真的摒弃了身份,只是为他们重新设置了一个身份,就是“病人”,而病人与病人之间,当然是没什么区别的。
但是,当脱离开“病人”这个身份之后,他就没那么平等了。比如说他对那些流莺们入住教堂不满,是因为觉得她们没有资格进入教堂这么神圣洁净的地方,在这时候他眼里看到的不是“病人”,而是“罪人”。而对之前住在教堂里的雇佣兵团的人,他倒没那么大意见,大概是觉得雇佣兵的工作还算是正当的吧。
再比如说现在,他可以接受陆希有治疗的本领,却无法接受卡玛和百丽儿也可能学会并具有这种本领,因为她们俩现在不是病人,所以在他看来,她们跟陆希就是不同的,她们不配有这种非同一般的本领。
这种思想仔细分析起来根本就是自相矛盾的,因为教会所谓的“众生平等”本来就是虚伪的,正如有句话说的——“主的面前众生平等,但有些人更平等”。一个本来就虚伪的理论,又怎么可能教导出真正的平等来。
对于安东尼的这种思想,陆希当然是要不遗余力地去打破的,否则怎么能让他融入长云领呢?安东尼必须得意识到,自从他选择留在长云领,就要面对一段全新的人生了,假如他觉得自己还像从前一样,只是换了个地方苦行而已,这可是绝对不行哒!
所以陆希才强按着他每节课都要听,甚至这种解剖课,金羽他们都不需要来,安东尼也必须来!
“好了,现在我们开始手术。”陆希拍拍手,拿起了盘子里的手术刀。安东尼这种情况,还需要一个彻底打碎他固有观念的契机,正所谓不破不立,得把教会灌输给他的那一套从根上掀翻,才能改变他的思想。
这个契机嘛,做手术不够,种地新法也不够,甚至奴隶觉醒神恩也不行。陆希倒是想到了一个方法,就是不知道她需要的东西,在煤矿里能不能找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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