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第229章

雷宇晟和诸晓晨回到师和平的别墅时,管家焦急地在门口张望,看到车子回来,急切切地迎了上来,有人过来撑伞,有人过来泊车。舒殢殩獍

“先生和小姐等了好久了,差点儿以为雷先生不回来了呢,正准备给先生去电话呢……”

“他们在哪里?”雷宇晟从旁边人手中接过一把大黑伞,将伞撑至诸晓晨的头顶,并示意他们不需要再用另一把伞。

“先生和小姐在梅园!”

“梅园的梅花开了?嬖”

“开了、开了,这花儿也解人意,今天的梅花开得格外的好。”

雷宇晟点点头,冲着诸晓晨伸出手去,“来,今天我们也风雅一回。”

诸晓晨的目光掠过他手中的大黑伞,扭过头去廊。

“笑什么?!是不是觉得我不知风雅?”雷宇晟笑着,顺手便将手中的大黑伞扔向站在旁边毕恭毕敬候着的小伙子,“嗯哼~”

诸晓晨低头小声嘀咕:“再装也只是……像个土匪!”

“你说什么?”雷宇晟抱着肩噙着笑看着她。

“没什么……”诸晓晨娇笑着打趣道,“你应该说,卿等陪朕游园!”

早上跑步的时候,诸晓晨远远的看到后面有一个园子,园门紧锁,正诧异这么一栋完全欧式的庄园中有这么一座中式的园子呢,没想到晚上自己竟真的踏入了这座园子。

进了园子,才发现这里的亭台楼榭,无一不是中式的风格,道路的两旁,全部是火红的宫灯,路灯的灯座,是象征着吉祥如意的如意结造型,诸晓晨刹那间觉得有走在古代皇家园后花园的感觉。

雷宇晟带她没走园子的正道,走的是梅园中鹅卵石铺就的梗道,暗香疏影,地上雪白一片,踏在上面咯吱咯吱地响着,火红的梅花即使这漆黑的夜色也掩饰不出它怒放时的妖娆。雪花飘飘洒洒,随风起舞,落在两人身上,诸晓晨竟伸出手去接住飘落的雪花,“若琳喜欢梅花?”

“嗯。”雷宇晟心情极好地看着她在梅花丛中兴奋地穿越。

诸晓晨心中暗赞,以前提说起金屋藏娇,千金买笑,当时心下觉得实属贬义,如今见到师和平为若琳专筑的梅园,顿时觉得有几个女子在金屋藏娇,千金买笑这样的举动中,能不被感动。

诸晓晨越往里走,越觉得这园子修得匠心独具,这里的每株梅花似乎都不太一致,可她似乎又看不出所以然来,不由得快走几步。

一株玉蝶梅的花蕊上落起了洁白的雪花,白的雪,红的梅,引得诸晓晨诗意大发,吟出了“占尽风情向小园”的绝词佳句。

沙沙沙的响声从脚边响起,诸晓晨从诗意中回过神来,低头一看脚边,一团毛茸茸的小东西在脚下,湿热的鼻息似乎还拱着她的脚踝,当时吓得声音都变了调儿。

诸晓晨情急之下,全然忘了此时的风雅,“蹭”地便跃入旁边人的身上,挂在他的脖间像树袋熊一般,雷宇晟后退了一步将她兜住,顿时心情好得一塌糊涂,却又不好意表现得太过明显,抚了抚她的背,柔声安慰道:“那只是一只小兔子,别怕……”

小兔子被诸晓晨的尖叫声以及过激的动作惊得飞速跑了,不多久,远处便传来说话的声音,走近了,是师和平和师若琳。

诸晓晨大致是被吓傻了,抱着雷宇晟的脖子忘记了撒手,闻声赶来的两人看着他们那热.辣暧昧的动作,目瞪口呆之后咳了几声几欲逃走。

诸晓晨跳下来,尴尬地解释了刚才被兔子吓着的事情。

四个人自此走了大道去梅园厢房,诸晓晨走进这里,才知道什么叫风雅格调。这儿里里外外无一不是古风古色的物件儿,若非几个人身上均穿着现代的服饰,在这夜色的掩饰下,诸晓晨差点要以为自己穿越了。

师若琳今天表现倒好,倒是主动牵起了诸晓晨的手,热络的样子俨然就是女主人。

“真是怀疑,你们把故宫弄了个乾坤大挪移?!”

师和平回头,“有那么夸张?”

“……确实风雅!”

师和平看了眼雷宇晟,“这主要是……”

“和平——,你那只兔子,能不能借妞妞玩几天?”雷宇晟的思维转化得太快,所有人听闻后均是一怔。

“兔子?”师和平咧了咧唇,看了眼师若琳。

“好啊!”师若琳无所谓地应道。

师若琳见诸晓晨对这里的事物感兴趣,遂带着诸晓晨大致转了一圈儿。

两个女人离去,留下两异姓兄弟在炉前先品起酒来,师和平满了一杯酒,满脸陪笑道,“大哥——,这杯酒,我替那只兔子敬您,您大人不计兔子过……”

雷宇晟挑了挑眉头,“妞妞很爱护小动物的……”

“哥——,那只兔子它真不是故意要去吓人的……”

“我也没说要把它怎么样……你多心了……怎么我在你心里,是那种滥杀无辜的暴君吗?”

师和平咧了咧嘴,心里道,兔子呀,你吓谁不行,怎么就吓着她了呢?某人把你弄回去,你的下场,无外乎清炖、红烧……

不过,师和平是一个在最短时间内能拿出解决方案的决策者,他自己也觉得直接求眼前这位暴君手下留情的可能性比较小,于是,将希望寄托在刚刚离去的某人身上。

师若琳带诸晓晨回来时,两人已有说有笑了,师若琳左一声右一声的姐姐叫着,两人之间的感觉就像是亲生的姐妹一般。

师和平亲自把盏将煮好的酒匀了一番,青花瓷的小盅,显得格外的雅致。

诸晓晨对眼前看到的这一切又盛赞了一番,师和平放下酒盏,“其实这一切都是……”

雷宇晟此时轻咳了一声,师和平顿了一下,“都是若琳的主意。”

诸晓晨接着又盛赞若琳的心思聪慧,师若琳看了眼师和平,两人目光交错后,相互会意。

冬日的雪夜,一顿火锅加煮酒,吃得几个人都酣畅淋漓,隔窗再看着飘飘洒洒的雪花,影影斜斜的梅花,心里想着,帝王生活也不过如此吧。

原计划,用完晚餐,各自去园中赏梅的,哪知道晚餐过后,师若琳便拉了诸晓晨去了书房,两人还特意的将书房门锁了起来。

师和平无辜地看了雷宇晟一眼,耸了耸肩,两人便继续对着残局品酒。

待两个女人从书房出来之时,两个男人都已喝到两眼发亮发愣的醉熏状态。

师若琳召唤人来撤走了餐桌,随后扶师和平回了最近的一间厢房,同时,她也指了指另外一间,“时间也晚了……这里的厢房也挺干净的,今晚我们就留在这园里吧……这里的厢房随便住,都很干净的,每天都有人打理……”

雷宇晟口口声声自己没醉,不用人扶,脱开了诸晓晨的手,只是跌跌撞撞的,自个儿就碰到了门框上。

醉了的雷宇晟跟清醒时差别太大,他会笑,毫不掩饰地冲着诸晓晨笑,口口声声叫着“老婆——”;他会很听话,诸晓晨说什么就什么,乖乖的像一个牵线木偶。

安排好他睡下诸晓晨竟是一身的汗。坐在床边,开始四处打量,这时才发现这床边那尚未放下的纱幔是大红色的,而这照明的灯光,也像是古代的灯烛,红色的烛身,上面竟然还有仿真的灯花。

不远处,似乎是一方书桌,上面置放着文房四宝,走近一看,桌上放着一画轴,画轴半卷着。

诸晓晨其实也就是随便看看,却没想到在看到那画轴的一部分时,完全被定住。

她飞快地打开了画轴,画轴长竟达10多米,本以为是什么珍品字画,没想到这画轴里近10米的纸张上,竟全是她的名字。

那些名字,大致是因为写的时间远近不一,在纸张上呈现的色泽也不尽相同,但纸张上那影影绰绰的梅花花瓣,却是新加上去的,每一朵鲜艳的花瓣像是有了灵性的东西,那些刚劲的字,仿若梅花的枝枝叉叉,那些花,又仿佛那些字里行间绽放的柔美妖娆,力与美、字与画的完美结合,如若这其中的字不是诸晓晨三个字,而随便的换成一首诗,诸晓晨皆会以为,这是哪位大师未曾公开面世过的佳作。

她回头看了眼躺在**的男人,心跳不受控制的开始频率加快,她随手拿起旁边的那本线装书,胡乱的翻阅着企图使自己淡定下来。

藏蓝色的书皮,皮上空白的地方写着书名,书的名字“晟宠枕边妻”

强烈的预感与好奇使得她翻开了那本书,看了楔子后便迫不急待地读了下去,读了几章后便大致明了了这本书的来由,只是书写得实在是太好,使得她不忍心撒手。

整部书都是用小楷一笔一画以古书的风格写成的,从右向左,从上至下,诸晓晨读了半晚,就做了半晚上的头部运动。

这是一部架空穿越的小说,描写一个现代的女子穿越至一个史无记载的朝代,与那里不可一世的帝王发生了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故事的情节太过的美丽诱人,甜蜜的情节,她在阅读时,唇角是弯弯的,虐心的情节,她在阅读时,是噙着泪花的。最后累得实在看不动的时候,竟然发现,只看了这部小说其中的两卷。

随手飞快地翻了剩余的两卷,最后一卷,最后一页,她看到了龙飞凤舞的一行草书:谨以此书送给那个行走在我心尖上的女人——诸晓晨。

下面落款署名:雷宇晟。

诸晓晨脑中飞快地闪过书中的情节:穿越而去的“晨”最终要离开那个不属于她的世界,那个强势的帝王,命令七七四十九金刚守着她的肉身和灵魂不许她离去,命格无法再周而复始,天地万物的顺序因缘因此而被打乱,没有人能说服年轻的帝王放弃他心爱的女人,他在逆天,万物都处于惶恐中。

命格老人亲自潜入帝王的梦中,梦里,命格老人允诺,许他们下一世相爱一生一世,中间再无阻滞。

年轻的帝王起初并不相信,命格老人便许下了咒语诅咒发誓。

在这一世守着她冰冷的躯壳和无知无觉的灵魂与下一世酣畅淋漓的与她相爱之间,年轻的帝王选择了后者,他相信的命格老人,并以自己的血浇筑了那个咒语。

命格老人最终完成使命令离去,年轻的帝王在最后吻了吻自己最心爱的女人后,厚葬了她。

命格老人最终还是觉得被胁迫了,心里咽不下那口气,在许下年轻帝王的相识符上动了个心思,他草书了一个相识符,分别交给底下两个人去办事,两个办事的人便将这个相识符镶嵌在他们名字的命理中。

这办事的人,不知是无心还是有意将命格老人的草书分别看成了十分相近的两个字,一个看成了“晟”,一个看成了“晨”。

诸晓晨看至此的时候,似乎也分不清手里的小说是事实还是故事了,“晟”与“晨”,这两个字还确实很像,难道他们之间真的是缘分吗?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而这整个的故事中,命格老人就如同曹雪芹笔下的“一僧一道”一般,巧妙地将“晟”与“晨”的前世今生做为小说的上下两部完美的嵌合起来……她有些佩服小说作者的匠心独具。

(第一更,第二更会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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