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汤饼
沈李氏匆匆赶回,至厨房将发好的面团取出,用擀面杖压制好面皮,再用菜刀细开,在做这些事的时候,她也将大锅中的水烧开,然后将一斤多切好的面条放在锅上,开水沸腾之后她又卧了两个鸡蛋,加上一些青菜在锅中,很快面条便煮熟,她用青花大碗将满满一碗面盛出来,起锅时还特意洒了些香油,一碗香喷喷的汤饼便做好了。
沈家来自登州,和江北这里吃米为主,吃面为辅的食法不同,登州那边,吃海货的机会多,主食也是以面食为主,米几乎是没有人吃。
到了大河卫这里,米或糙米是主粮,小米糜子也有不少人吃,只有早饭或晚饭,人们用高粱或小米制成馒头,佐以稀饭米粥,这就算不错的饭食了。
沈家至大河卫这里,也只能入乡随俗,当地人怎吃他们便怎吃,异乡求活能活下来就不错了,饮食上他们原本就一直是半饥半饱的状态,哪还敢有所挑剔?
现在日子倒是好过了,沈李氏将发下来的精米都换成了面,反而小小赚了一些,毕竟在大河卫这里人们习惯吃米,面食的受众较小,面价要比米价稍许便宜一些。
端上面碗,再配上切好的萝卜丝,撒些盐,便是小菜配汤饼,相当丰盛和用心的早餐了。
沈李氏自己在制衣厂那边做事,月俸一石糙米,这个收入现在在百户里看着不是太显眼,若换了二月之前,沈李氏根本想都不敢想会有这般好事。
当时沈永的月俸不过四斗,还多半是霉烂掺了石子的粗粮,沈永得做些私活,沈李氏在大冬天替人浆洗衣物,沈亮当力夫扛活,这样一家人才勉强活的下来。
若那时有人说沈李氏每月能凭制衣赚一石糙米,怕是一家人绝不敢相信。
也就是在这个百户,因为在短时间内要制成大量军袍,所以给的薪俸相当优厚,也吸引了附近多个村落里心灵手巧擅长缝纫的妇人,而这个时代妇人出远门受很多限制,相当不便,当然是以本百户内的妇人优先。沈李氏这样的巧手妇人,自然而然的地位水涨船高,很多妇人拿她说笑,若制衣工场再扩大些,怕是她要比男人赚的还多了。
沈李氏自是没有这般想法,只不过自己现在能赚钱贴补家计,妇人内心也是无比满足。
两个孩子早早吃罢了早饭,吃的也是汤饼,现在就在里许外军营外的空地上和一大群孩子们玩耍,他们也可能会跑到海边滩涂去玩,在那里抓小蟹和小鱼,也有各种螺贝之物,这年头海边的这些东西,在涨潮和退潮之间总是能逮着很多。但这些海货肉太小,还得花柴薪来煮它,后人喜欢这些精巧的海货,欣赏味道罢了,对这个时代的人们来说,这些没油水肉又小壳子多的海货可并不怎么上好的选择,抵不了饿,就是小孩子抓着玩儿,晚上也可以当个零食,哄孩子们吃着玩儿罢了。
沈李氏的眼中满是轻松和欢喜,虽然她早晨到响午晚上要负责一家人的吃食,天黑前还得将一天的活计忙完并汇总上报,回家还有家务等着,但她现在已经是无比知足。相比一家人在尸堆里昼伏夜出的逃命经历,到陌生地方缺衣少食没有住处的苦楚,被人白眼,排挤,甚至欺凌,孩子们也受到本地孩童的打压欺负,这一切俱都成了过往,提醒她要无比珍视眼前的生活。
沈永放下手中的鸟铳,开始吃起早饭。
这细面汤饼的味道极好,细面擀出来的面条很有劲道,白面的香味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就是无上珍馐,在前些年,这种汤饼只有逢年过节时一家人才能吃一次,现在却是平常饭食了。
哪怕是沈永满腹心事,吃这汤饼时也是吃的相当香甜,沈李氏坐在他身边一侧,说道:“一会碗便先放着,俺等忙到响午回来再收拾。”
“嗯,知道了。”
“小二他们尽往海边跑,不会有事吧?”
“放心,没事的。”沈永看了一眼远处疯玩的儿子,眼中满是柔和之意,他笑着道:“海边那里刚立了两个哨楼,有哨兵在上轮流值守,就算半夜都有人,你就别瞎操心了。”
“海里甚都没有,也建哨楼?”
“唉,这不是防海寇从海上过来?”
虽然这一大片海滩有盐池工地,地形也是滩涂地和沙滩为主,整个海岸线没有登州那里的近海山坡和礁石区域,这也是这一大片海岸线的特色,大海没有办法靠近海边停泊,但海寇俱是精于水性之人,他们若在近海地方放下小船,甚至踏海水而来亦不是不可能,自警讯传回之后,闵元启便令在海边加设几座哨楼,白天可以观察十余里沿岸海上情形,晚上也可以防止被敌人从海上突袭。
听到海寇的话题,沈李氏也是叹了口气,秀眉皱了起来。
自从第三百户在闵元启的带领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所有人的日子均是好过起来,若无海寇土匪的威胁,各人都怕是会过的无比轻松,但有了威胁之后外来的人走了不少,也留下很多,毕竟很多人衣食无着,失去眼前的活计已经叫人心痛,再扣除退还此前所领的粮饷,这就叫人无法接受了。
但若不接受,就得冒着与第三百户打起来的风险。
不要说普通旗军,就算是那些心思各异的百户,甚至千户所城的李可诚等人,又有哪一个敢和闵元启麾下的这四百多旗军对抗?
经过军饷改制,条例编定,算是再一次确立了奖惩制度,赏罚分明,威信早立,基层的从队官起的武官多数是跟随闵元启在河房拼杀过的老人。这些人已经上了船,忠心自不必多言,加上闵家的二十多青年子弟大半入营,还有故旧,亲友,这些人加起来过百人。这年头的亲友宗族势力有封闭保守干涉个人自由的一面,也有一荣俱荣,一损俱荣的彼此相连的利害关系。
假设闵元启现在要起兵造反,别的人未必跟随,宗族中人就算愤怒无奈也只能跟着一起上,因为反逆大罪,不光罪及本人,宗族中人一并也是要问罪的,年十六以上男子皆斩,十六以下发配充军,女眷一律发教坊司为官奴,这便是国法!
这还是大明,换了秦汉之时,反逆大罪,本人腰斩车裂,亲族就是夷三族,多少名臣之后卷到谋反案中,莫名其妙被族诛,这类的例子太多了。
闵元启本人有威信,有武力,旧部忠诚归心,尚有族人相助,这四百多人说是受训旗军,领的饷银俱是闵元启的私财,这样一来其实就等于是李俊孙和王武迈那样的家丁了。
整个大河卫,包括指挥使在内,谁拥有这般强悍的武力?若不是有海盗和土匪的威胁,真的可算是高枕无忧了。
“你也莫多担心。”沈永嘴里的汤饼也似乎一下子没了味道,他放下汤碗,说道:“一切反正有闵大人掌总,咱们安心做好咱们的份内事便是。”
沈李氏勉强一笑,一眼又瞥见沈亮大步走过来,因站起身来道:“小叔来了,有没有吃过饭,要不要吃些汤饼?”
沈亮头戴瓣儿盔,这是沈永打出来没几天的新头盔,没有饰缨,头顶是一个铁疙瘩样的装饰,帽檐和形态和明军营兵的头盔都毫无区别,若在别处看了,旁人怕都以为沈亮就是一个营兵武官。
身上则是穿着一袭锁甲,这东西防护力不在绵甲之下,甚至犹有过之,而且相当轻便。
沈亮原本是长枪手,后来调任刀牌手时是外披绵甲,内穿锁甲,百户旗军们的铠甲不多,这一次朱万春送了百领绵甲过来,是通过家族商业渠道搜罗了一批,在递运所买了一批没发到北方的存货,这才凑了百领绵甲,铁甲则是一领也没有。铁甲这类的好东西,便是巡抚总兵也视为珍物,绝不会轻易放在递运所那样的地方。
朱万春还承诺想办法从南京武库弄一批铁甲来,数量不会多,少则几十领,多也不会超过二百之数,南京的武库由镇守太监和勋臣负责,正好也是给朱家这样的大商家可乘之机,不论是操江营或是南京京营,人数加起来超过十万人,当然这只是帐册数字,南京的京营也早就糜烂不堪,根本不具战力,那些铁甲虽是好东西,但朱家若肯花大价钱,当然也并非没有可能得到,只是朱万春相当谨慎,并没有大打包票。
旗军们穿着的铠甲,当然还是以绵甲为主,少量的皮甲和锁甲为辅。
现在沈亮已经调到火器队,火器队员多数不着甲,一则着重甲影响动作,打放起来不方便,二来火器队毕竟不会与敌人白刃相搏,所以没有必要着甲。
沈亮的锁甲是因为他要在阵前走动指挥,风险比普通队员要大的多,闵元启特别吩咐拨给这个旗队长穿戴。
当然,以闵元启的想法,明军火器的一大误区便是不讲究火器营兵的体能和搏斗训练,遇战打放一两轮后就退后,在混战中毫无战力,甚至敌骑一冲,火铳手们便只能作鸟兽散,完全没有抵抗能力。
此后他的旗兵,哪怕是火铳手也要与普通战兵一样训练体能和格斗技巧,至于火铳手的白刃战法,闵元启尚且在考虑之中。
沈亮对嫂子相当尊重,叉手行了一礼之后才道:“营区那边要紧急集合,俺是来取火铳,早晨已经在营中吃了早饭,嫂子不必费心。”
“又要出去跑了?”沈永递过鸟铳,笑着道:“你们这月饷拿的也够辛苦了,若你的部下再跑不合格,你这旗队长要被训斥了吧。”
最近几天闵元启给部下们加了长途拉练的训练科目,从第三百户到第九百户,来回三十里跑左右,全副武装携带椰瓢饭盒等装具,以急行军的速度跑个来回,按标准是半个时辰五里路,一个时辰十里,三十里需三个时辰左右,但实际上旗军们达不到这个标准。若空手跑半个时辰跑的快能跑十里,并不算太困难,早晨跑圈时各人都是按半个时辰十里左右的速度跑。但全武装拉练暂且是达不到这个标准,各人戴上好几斤重的瓣儿盔,再穿上二十斤重左右的泡钉绵甲,手中拿的刀或悬挂的腰刀也好几斤重,再加上其余的具装物品,腰间悬着小刀,引火石,椰瓢等物,背后背着毯子或薄被,每人负重都接近四十斤,全副武装具甲携带装具,还得保持行军纵队,然后再想跑到半个时辰五里路,着实有些困难。
几天训练下来,大半的战兵才勉强能够达标,但火器队员普遍不及格,这叫沈亮这个旗队长颇觉难堪。
主要是火铳队员要携带火铳,子弹,火药,这些东西相当麻烦,引药射药分别装在小木盒中,还按配给子弹要求分别装了好几十个,身上披着这些东西远程行军,对火铳手们来说也是相当的困难。
“各人体能也并不差,只是尚不适应。”沈亮勉强一笑,答道:“再跑几次估计就能合格,但按大人的想法便是步兵将来一天急行军得超过六十里,将来全武装行军得达到一个时辰十里左右的标准,还得有的练……这一次是真的集合,不是演练。”
“真的紧急集合?”沈永和军队的关系相当密切,对营中的军务也并不隔膜陌生,当下便是猛然一起身,两眼盯视着沈亮,沉声道:“有什么确切的消息传回来了?”(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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