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 看见了?真的看见了?
丹尼尔很疑心伯爵小姐是不是看错了,把近处的普通地行龙给当成了变异的?然而伯爵小姐下一句话就打消了他的怀疑:“这家伙头上还有头冠?”
确实。普通地行龙头顶光滑,但这两只变异地行龙则有半圆形的棕灰色头冠, 当然跟它们的体形完全不成比例, 扁扁的也不知道有什么用,但这确实是在外形上与普通地行龙最大的区别。
能说出头冠, 证明伯爵小姐的确没有看错, 并且还观察得很仔细。
所以,那个黄铜圆管是什么?
“这个啊,我叫它望远镜。”陆希把这个质量不怎么样的望远镜递给丹尼尔,指点他该怎么使用。
说真的玻璃镜片真的比玻璃珠难磨多了,这两个镜片还是那个小钟表匠乔治加班加点磨出来的,尺寸都不是特别合格, 以至于视野里只有中间那么一小块是清楚的, 稍微偏离就有点哈哈镜的风味了。
但就这么一小块清晰视野, 已经足够丹尼尔大吃一惊了。他甚至下意识地身体后仰了一下,然后放下望远镜, 用自己的眼睛去确认那只变异地行龙其实还呆在原地, 并没有一下子就贴到屏障上来。
“这个是怎么……”丹尼尔看着黄铜管一端那晶亮的东西, “是水晶片?”这么晶莹剔透毫无杂质的水晶可是价值不菲。
“不是水晶,是玻璃。”陆希笑笑,“这个以后给你慢慢讲。对了, 你刚才说你并不是‘看见’地行龙,那是什么意思?”
这个问题有点难以解释。其实丹尼尔自己都不是那么明白。
他在觉醒斗气之后, 就发现了自己眼睛的变化。最初的时候, 是他看到了对方的“弱点”, 所以他的能力, 被定义为“真知之眼”。
比如说,在两人对战之中,他能够看出攻击对方哪里才最方便最致命。又或者一只野兽奔过,他能够对着野兽前方的空地射出一箭,而野兽则在疯狂的奔跑之中,自己一头撞上了箭矢。
“我能够看到那个点。”丹尼尔有些困难地解释,“就是——尽管野兽不在那里,但点在那里,所以我就知道……”
“就是预判呗。”伯爵小姐给他下了一个准确的定义。
预……判?丹尼尔琢磨着这个陌生的词汇,是这样吗?
“那你能看见远处的东西,又是怎么回事?”
丹尼尔不得不先抛开那个词儿:“其实,我看见的,跟用这个管子——望远镜看到的不太一样……”
比如他看见地行龙,是因为原本那块墙壁投下的阴影不该是这个样子。而他能在高空之中发现双头鹫,则是因为空中那些流动的线条,那些云和风,如果不是有东西飞过,也不该发生那种变化。
他用“真知之眼”看见的地行龙,像是画在平面上的一组线条,但是从这组线条里,他能感觉到地行龙背后有一对耷拉的膜翅,头顶有略高的突起;能意识到地行龙身上的皮肤硬韧光滑,风从那里掠过的线条,与掠过墙壁的线条完全不同。
但他用望远镜看见的地行龙,则是近在目前一般。仅凭肉眼就能看出那膜翅和头冠的形状,还有那皮肤的质感,而无须去分析那些线条。
“所以,你其实是很会计算?”陆希上下打量丹尼尔,感觉自己要刮目相看了,“你是个天生的数学家啊!”
预判本身就是一种计算,仅以奔跑的野兽来说,就需要计算它的速度,周围的地形,更精细一点应该还包括风阻之类,毕竟魔兽——尤其是高级点的魔兽,那速度可是杠杠的。
至于更多的……陆希自己都不知道,毕竟她只是个医生!
但是,这样不就有个人形计算机可以用了吗?哪怕不是计算机,是个计算器也行啊!
“露西小姐?”丹尼尔眼看着伯爵小姐双眼放光,盯着他仿佛盯着一块肥肉——不,伯爵小姐不爱吃肥肉,所以这个比喻不太恰当,但不管怎么样,反正伯爵小姐现在的目光,竟然让丹尼尔后背有点发凉,头一次产生了希望伯爵小姐别看他的念头……
陆希可不管丹尼尔怎么说,搓着手笑了起来:“有预判能力,那我的计划应该就更顺利了,来来来,我们看看怎么搞这两头地行龙吧。”
一小时之后,长云领所有的骑士都集中在屏障边缘,看着伯爵小姐摆出来的东西——某种粉末,鼻子好的已经闻到了硫磺的气味。
“让地行龙踩上去,然后用火点着?”何塞看着这些很不起眼的灰黑色的东西,“火烧?普通的火虽然不会被地行龙吸收,但恐怕也烧不动它们……”
“普通的火它们不能吸收吗?那太好了!”陆希一拍大腿,“就按我说的来!”
“这是什么样子!”冯特伯爵皱起眉头看了一眼陆希,又看了一眼跟过来的金妮。按理说金妮现在还是礼仪教师呢,也不知道纠正这么不淑女的动作……
算了,现在对外礼仪教师已经死了,没人教导也是正常。就是这副样子去参加社交季,不会被人笑死吗?冯特伯爵不由得开始考虑,是否提前让陆希继承爵位,这样至少敢于当面嘲笑一位女伯爵的人,应该也就没几个了……
陆希不知道自己可能提前上岗,一边把手收回去,一边干笑:“我就是激动了一点,那什么,开始吧?”
两头地行龙休息的时候相隔百米左右,但这个距离对它们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以它们那粗壮的大腿,几秒钟就能跨越这段距离,随时能给进攻者来个分进合击!
“我可以躲开它们的合击……”灰羽眯着眼睛来回看着两头地行龙,“风能给我向上的力量,地行龙虽然有膜翅,但并不能飞。”
“不行!”陆希吓了一跳,“必须离开一定的距离,这可不是光躲地行龙的事儿!”还有爆炸呢!甚至在某种速度上来说,爆炸会比地行龙更危险,因为它可是360度无死角的。
“算了,还是分开来吧……”陆希赶紧打消灰羽这个“引到一起一下子炸死”的计划,“火药有的是,我们不需要这么节约。”
既然不要求一下子就一网打尽,那事情就简单了,几分钟后,陆希就见识到了灰羽的速度。
他就像一阵风,几乎是脚不沾地般从雪地上掠过,如同在飞。而且还能在全力奔跑中突然变向。
相比灰羽的灵活,变异地行龙就要稍逊一筹。尽管直线冲刺的时候这家伙几乎不逊于灰羽,但在灰羽变向之后,变异地行龙身后的尾巴猛力晃动,仍然由于惯性向前又冲了几米才能调头。
就是这短短的几秒钟,灰羽已经疯狂蹿出一道直线,拉开自己与地行龙的距离,然后根本无视从另一个方向奔跑过来的一头普通地行龙,直接扑到了一个土堆后面。
轰地一声,雪地在那头刚刚转身的变异地行龙脚下炸了开来。
爆炸声甚至盖住了变异地行龙的嚎叫,雪块、泥土混合着鲜血和碎肉被抛上天空,又噼哩啪啦地掉下来。
地上多了个大坑,变异地行龙一条右腿已经消失,左腿则只有半截脚爪还挂在膝盖上,而最柔软的腹部被炸开了个大洞,流出来的肠子都是碎断的。
飞溅的碎块甚至被气浪溅到了那头跑过来的普通地行龙脸上,这头普通地行龙完全没有防备地受到了爆炸冲击波的攻击,整头龙都被掀了个趔趄。正在奔跑中的腿骨吃不住这股突如其来的力量,只听咔嚓一声,尖锐的断骨刺破厚皮,白惨惨地露了出来。
“灰羽!”在另一边与第二头变异地行龙缠斗的何塞没想到这个什么□□会有如此威力,顿时提起了心。
“我没事!”灰羽从土堆后面爬起来。被气浪抛起的雪和泥洒了他一头一身,耳朵也还有点嗡嗡的,但除此之外并未受伤。
他回头看了一眼那个大坑,还有倒在坑边上垂死挣扎的变异地行龙,激动地吹了声口哨:“厉害啊!”
不过还没等他高兴完呢,另一头变异地行龙陡然发出一声长嚎,向大坑狂奔而去。
所有人都以为这头变异地行龙是去悲悼同伴的,没想到这家伙跑到大坑边上,猛地张开嘴就咬向那头受伤的变异地行龙,只听又一声咔嚓,地上倒着的家伙脑袋就开了瓢。
“它要吃魔晶!”到底是长年与魔兽作战的人,丹尼尔第一个反应了过来。
“什么!”陆希直接跳了起来。越是高级魔兽的魔晶越值钱,何况是这种变异地行龙呢。这一口可能咬下去就是上千金币啊!就算不卖,还能自己用呢!
然而阻止已经来不及了,其他人离得还远,而变异地行龙已经第二次张开了嘴——第一嘴咬碎脑袋,第二嘴就能啃下魔晶了。
忽然之间嗖地一声,一支短箭破空而至。听听这破风的声音,就知道飞到这个距离已经是强弩之末,但跟着一起来的,却是一股子硫磺的气味。
如果是在从前,变异地行龙根本不会理睬。这种短短的东西连它的皮都射不穿。但现在不一样,它的同伴倒下的地方还弥漫着一股硫磺味儿呢——变异地行龙那比普通同类大一些的脑子终于发出警告,战胜了它吞噬的欲望——它抛下快要到嘴的魔晶,转身跑了。
变异地行龙一跑,剩下的两头普通地行龙也跟着撤退,只剩下了那只断腿的跑不快,理所当然地被干掉了。
原本的紧张情形急转直下,他们转眼之间就干掉了对方一半的有生力量,连冯特伯爵这种见过大世面的人都有些发懵——从头到尾他们只是缠住了一只变异地行龙,而起到真正杀伤的,居然真是那堆灰黑色的粉末!
陆希吁了口气,收起了手里的□□。其实这行动里她最怕的就是把灰羽给炸到,还好丹尼尔计算得完全正确,而灰羽也做到了完美,尤其是最后那一段几乎拖出残影的直线狂奔,以及一气呵成的扑倒,再加上中级骑士的身体素质,使得计划完美达成。
就是,第二头变异地行龙的反应有点奇怪。
魔兽之间相互吞噬也是常有的,毕竟弱肉强食在哪里都是自然规则。但这种吞噬主要是还是为了吃肉果腹,像这头变异地行龙一样,第一口就照着脑袋下嘴,明显奔着魔晶去的,则很少见。
吃肉是为了果腹,那么吃魔晶是为了吸收魔晶里的力量吗?
陆希正琢磨着,旁边的金妮忽然扑过来,双手紧紧抓住她的双肩,满脸都是狂热:“那个,那个就是□□威力吗?它是怎么做到的,怎么做到的?不过是一些能燃烧的粉末而已!”
“那叫爆炸,不叫燃烧。”陆希试图把狂热分子的手掰开,未果,“本质上,爆炸是在极短时间和一定空间内的燃烧,在短时间内它积聚了大量的热,令气体迅速膨胀,就导致了爆炸。”
“气体迅速膨胀?”金妮两眼迷蒙,喃喃地说,“竟然是气体?气体——是风的力量吗?”
“先是火的力量,之后才是风的力量。”陆希龇牙咧嘴地想把她的手扒下来,“你哪来这么大手劲啊!想把我骨头捏碎吗?”
然而已经好像走火入魔的人死不放手:“所以才叫做火药,是让火增加威力的药粉是吗?那,如果有足够的这种火药,岂不是连山都能炸塌?”
陆希感觉前公爵小姐的十根手指头都要掐进她的肉里了,不得不抛出点让她清醒的消息:“理论上来说是这样,但实际上□□使用也是有限的,还有比它更具威力的东西。”
“什么?”金妮倒抽了一口冷气,“还有更强的——爆炸?”
“你要是把我掐死了就没有了。”陆希好容易把狂热分子扒开,抽着冷气活动自己的双肩,“我看你就是要掐死我……”
“没有没有。”金妮一秒变脸,笑得像朵玫瑰花一样,凑上来替陆希按摩疼痛的肩膀,“还有什么比这更厉害的火药?”
“那可多着了。”陆希实在受不了这突如其来的狗腿,“你安生一点,先把眼前这事解决了,以后上课慢慢会讲到。不过我得先提醒你一声——再厉害的火药,对你觉醒估计也没什么用处的……”
就觉醒异能这事,陆希觉得首先还是看天赋的,你基因里有魔法或者神术因子,那后天才可能通过学习或者信仰什么的获得突破,觉醒成为异能者;那假如没有,就别想了,怎么着也不行的。
说真的,陆希感觉金妮对于觉醒这事儿有点执念,都快成心魔了,就连汉克那种把自己觉醒到不会走路的程度,她都羡慕得要死要活,这要是对火药寄予厚望然后没成功——可别把人给刺激疯了。
谁知道金妮一摆手:“什么觉醒不觉醒的,我只要会做这种东西,还需要觉醒吗?”
陆希瞠目结舌。好家伙,我就一句好家伙,这位真是刺激大了,这360度大转变啊。
算,算了,以后需要各种火药的地方确实很多,如果有一位化学家自然再方便不过,毕竟陆希自己——再说一遍,她是个医生啊!现在都在不务正业,整天做些啥哟。
这会儿,外面的骑士们已经把两头地行龙都拖回来了。
别说,地行龙看着凶,其实肉正经还挺好吃,就是腥味重一些,另外肉质太紧实了,宛如牛肉干,得费点牙口。其中地行龙颈龙和腹肉更为柔软和鲜美,都是能上贵族们的宴席的高级菜品呢。
第95节
两头地行龙,尽管失去了一条很有肉的大腿,那去皮去骨去内脏也得有上吨的净肉呢,简直够整个长云领的人分一分。比起今天的收获,之前那大批的魔兽都有点失色了。
当然,更值钱的还是两头地行龙的魔晶。
不过,当两块魔晶摆在面前的时候,陆希略有些疑惑:“怎么看起来这变异的还不如不变异的?”
那头普通地行龙头颅内剖出来的魔晶有网球大小,颜色虽然是不怎么起眼的棕灰,但却极其明澈,看内部几乎没有杂质,对着光一照宛如上好的水晶。
而变异地行龙的魔晶更大一圈,颜色也是更好看的金棕色,可是内部却有无数黑色的细纹,仿佛蛛网一般,立马就给人一种身价大跌的感觉——这么多杂质,只有低级的魔兽才会这样呢。
难道这变异,还变得更不值钱了?这可不符合魔兽异变的规律呢,明明从能力上来看,变异地行龙才是更厉害的啊。
不过——陆希忽然想到一点——变异地行龙的变异方向可是有点奇怪,它增加的能力是吸收神术力量为自己所用,这个可以说是增强了防御方面的能力,但从低级魔兽往高级魔兽进化的过程中,防御方面的力量增加,都是体现在魔兽本身的魔力增强上。
比如说,魔兽的表皮更加强韧,或者周身环绕阴影、火焰、雷电等等魔力屏障——总之就是增强自己本身的力量,而不是这种吸收别人的力量……
哎,陆希感觉已经要把自己绕糊涂了,也许是她想多了?毕竟在同一种规则之下,生物的进化方向应该都是一致的……吧?
展开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