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野蛮人一
杨阳不由苦着脸跟大家一起加快了移动速度,但就算这样,他赶到的时候,战斗己经结来了,阿巴斯正与几名大汉重重地搂抱在一起,相互捶击著对方的背,哈哈大笑着:“哈哈哈,奥尔丁、加斯、阿曼、呼可汗、麦迪、塔丁斯没想到在这里见到你们了”阿巴斯高兴地叫着每人人的名字。

此时激战刚过,空气中弥漫着血腥的味道,不过,那都是敌人的,粗旷的大汉们把武器插在浸血的地上,欢畅地交谈着,因为胜利属于他们。

“是啊,阿巴斯,好久不见,太让我们激动了,今天又有可恶的狗头人偷袭我们,本来是憋屈着一口气的,却没有想到会遇到了你,真是意外的惊喜!”

“怎么回事,难道这此可鄙的生物己经胆大到敢向我们的勇士正面进攻了吗?哈哈。”阿巴斯揶揄地笑道,他看了看地下的尸体,是百来只形象猥琐,状如土狗的人形生物,它们的身材只与大狗一般,与阿巴斯和阿巴斯身边站着的几个彪形大汉的身材形成鲜明的对比,按理说来狗头人是一种凶残却又胆小的生物,实力也不强大,有经验的冒险者们的冒险日志都通常会提到这种生物欺软怕硬的特色,甚至有佣兵就专接对付这种生物的任务反正它们是容易对付的,却因为人类平民经常受它们的袭击,领主与平民都愿意出高价请人除害。

“别提了,最近几年也不知道是怎么了,这些家伙越来越大胆,真让人头疼。”野蛮人大汉们颇显郁闷地抱怨道:“我们到对面的部落交换武器和药剂,我们这一行人足有六人了,这些废渣竟也敢前来袭击,这简直就是送死,嘿,要是换成强些的豺狼人,至少也可以让我们打得爽一点啊!”“哈哈,什么时候我们的战士也会被它们困扰了,这可不是我们野蛮人的风格,管它什么样的敌人呢,都一样是战斗啊,挑挑拣拣的可不是好战士。”阿巴斯听了他们的抱怨后,不由哈哈大笑道。

这时候杨阳等人走了过来,野蛮人大汉们问道:“阿巴斯,这些是什么人?你的同伴吗?”

“是的,哈哈,我来介绍一下。”

野蛮人并不好客,却也不排外,在某些情况下,由认识的朋友牵头,他们很容易与别人成为朋友,那又是另一回事了,于是由阿巴斯作桥梁,众人受到了欢迎,野蛮人的见面礼节是同性之间拥抱,非熟识异性之间只需顿首示意即可,杨阳与凡特和奇格大叔三人不得不接受热情的拥抱,相比之下。薇儿与艾莉丝娜都被冷落到了一边。

“这是凡特和奇格,我的老伙计了,以前他们是来过的,但是当时你们都还在北方战区,所以没有见过面吧。”

“哈哈,的确没见过,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阿巴斯的朋友就是我们的朋友,很高兴认识你们!”

两位大叔与野蛮人大汉拥抱见礼。

“我叫奥尔丁。”一名野蛮人大汉指着身边的壮汉道:“他们分别是加斯、阿曼、呼可汗、麦迪、塔丁斯”

奇格大叔笑道:“很荣幸认识你们。”相比之下,凡特就冷淡了许多,他站在一边什么也没有说,不过野蛮人都不那么讲究礼节,所以也没有人怪他。

“这是伊利亚,一个很不错的小伙子,他可是一位炼金术师。”阿巴斯得意地道:“我的武器就是他的杰作。”

“简直令人惊叹!你是指刚才的那把斧子吗?”野蛮人大汉呼可汗惊讶地说道,刚才的战斗中阿巴斯使用了雷霆之斧,给他们几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是的,那可是很好的魔法装备,嘿嘿,以前在部落中的时候,我老想着弄一件称手兵器,却总找不到,现在终于了了一个心愿了。”

“哦,看来外出旅行还真是一件奇妙的事情。”野蛮人大汉道:“我的朋友,什么都别说了,很高兴认识你,来,我们来一个热情的拥抱吧。”说完,呼可汗张大了臂膀,抱着杨阳,两手还重重地捶击着他的背,这是野蛮人表达激动心情的手法之一,这说明他见到杨阳很高兴,非常非常高兴。

“咳咳很高兴认识你们。”杨阳苦着脸,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

野蛮人大汉的每一次捶击,都让杨阳感到一阵头昏眼花,又因为轻微的高原反应,他简直感觉自己被一头大熊抱住狠狠地勒着,所以,这种拥抱对他来说简直就是“熊抱”杨阳不由想着如何让自己变成一个令人讨厌的人,才可以免去受到这种欢迎,不过,对于擅长战斗的野蛮人来说,炼金术师甚至是一般的装备师匠,都是他们的最好的朋友,杨阳注定了是要受到熊抱的。

“噢,小伙子,你看起来 来很激动的样子,是认识我们太高兴了吗?我是塔丁斯,来,朋友,抱一个”

塔丁斯刚才战斗中见到了阿巴斯使用的武器,很是眼馋,于是对杨阳分外热情,捶击得分外卖力,想让杨阳感受到自己的欢迎。杨阳翻了翻白眼。

“我是加斯,有好手艺的装备师匠最受我们欢迎了,但愿你在这里过得愉快,我们野蛮人其实也是有好客的一面的,因为你们是阿巴斯带来的朋友,哈哈”另一位大汉又上前了。

加斯不甘人后,继续重重地搂抱并捶打着杨阳,杨阳感觉到五脏六腑要翻过来一般。

“天哪真是可怕的待客之道”杨阳心中叫苦。

“我叫奥尔丁,朋友,我实在是太高兴了”熊抱继续着。

终于在坚持到第五人上来的时候,杨阳被捶击得晕了过去。

“噢,我的朋友,小伙子,你怎么啦?”刚想给杨阳一个最热情的熊抱的野蛮人大汉阿曼惊讶地喊道。

“哈哈,他恐怕是第一个这么受欢迎的外族人了,我们野蛮人最尊重强大的战士,然后便是装备的制作者,他一定是太激动了,竟然晕过去了”阿巴斯干笑道解释。

“对,他一定是高兴坏了,太激动果然不利于身体健康啊。”

且不说杨阳醒来后听到会有什么感想,这种类似折磨的欢迎会终于结束了,杨阳最后还是被大叔们背着来到了野蛮人的部落,阿巴斯的老家便在一处高地上,这里有地形起伏辗转,有许多隆起的高坡和凹下的大坑,于是人们利用地形把土坡切成台阶与平台,垫上木石垒实,在高处支起房屋,低处挖成壕沟,积水池,或是种植特殊的植物等,这里少雨而寒冷干燥,土坡垒成了平台是很安全的,除非是爆发了激烈的战斗,才会塌下来。

这里的气候环境等都与魔法力量有一定关系,这些地方拥有浓重的土元素力量,作物生长得很好,可惜的是这里并不适合种植粮食,收获总是很少,野蛮人种植的多是一些药草和具有神奇魔力的植物。要不是这样的话,他们也不用依赖于圣龙帝国的粮食了,不过,他们本就是战斗民族,现在这种日子过得也还算可以,适合部落发展。这里大多是荒原,铁矿、粮食,石料和木材之类的东西基本上都来自南方,以前的野蛮人们是靠抢夺或是交换而得到所有他们需要的东西的,现在有了圣龙帝国当雇主,他们就可以专心地发展战斗力,成为真正的战斗民族了。

杨阳转醒后,才发现自己已经到了阿巴斯的老家了,阿巴斯在这里有一个大房子,家里却没有什么人,听了奇格大叔的解释后杨阳才知道阿巴斯从小就是孤儿,他的父母早就在战争中死去了,这里是人类世界的北端,是与兽人和各种魔物的战场!

杨阳这时候才听到这么一种说法,野蛮人是居住在战场上的民族。

回到老家的阿巴斯四处拜访着以前照顾过自己的长辈们,杨阳也闲得慌,便到处走走,这时候,他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那就是,这里虽然是一个村落模样的部落,却总不见嬉闹的孩子与年轻人,在这里的多是中年人与老人,要么就是六岁以下的小屁孩。在这里,中年大叔大婶们日常的事务竟然就是种植那些植物与制作药水、弓箭之类的消耗品,还有相当一部分的人是无所事事的,整天就围着杨阳等人这里外乡人,打听着各种有趣的事。

“阿巴斯大叔,这里的年轻人呢,他们哪里去了?”杨阳奇地问。

“他们,都打仗去了。”阿巴斯答道,杨阳不由感到奇怪,这些在这里的壮年人怎么都没有去,反而让年轻人上了?而且,那些还没有长大的孩子们不在这里,他们是到哪里了呢。

阿巴斯听到杨阳的问话后不由哈哈大笑,答道:“这就是我们的特色了,我们的族人六岁起,无论男女都要参与战争,孩子们就在战场二线进行见习训练,十二岁以上的孩子们充当前锋人员,十八岁到三十二岁的,都是中坚主力。服役了二十多年的中年人嘛,就该休息了,所以,你在这里看到的所有闲人,其实都是强者中的强者,战士中的战士,他们与我一样,很幸运地活了下来,便理应享受一下生活的乐趣了,我们的任务就是担任后勤,还有就是努力生孩子,哈哈哈哈同时,也只有到了这种年纪的人,才可以拥有离开故乡到外面探险,或是做其它自己想要做的事的自由!因为我们可以自豪地说,我们做的已经够多了。嗯,准确来说,所有的野蛮人部落都是这种风俗。”

“啊?竟然有种风俗?”杨阳听到首先是无比震惊,然后,便又变得肃然起敬了,他这时候才发现,原来野蛮人大叔竟然这么了不起。 展开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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